装修错房子,责任谁来担?
记错房屋位置,装修装错房,责任谁来承担?近日,湖南郴州嘉禾县人民法院民事庭调解了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
2021年9月,小区业主曾某委托儿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工程总价285155元。
事后,曾某女儿带领装饰公司去小区物业处领取钥匙,物业公司根据登记记录认为4-2-102房为曾某所购房屋,但曾某女儿坚持领取4-3-102房屋钥匙,在其坚持下,物业公司将4-3-102房屋钥匙交由装饰公司。
在该房屋装修工程完成约70%时,胡某夫妻发现并告知装饰公司4-3-102房是他们的房屋,后胡某夫妻完成剩余装修并入住4-3-102房。因装修工程款只有曾某支付了23000元,其余费用无人支付,装饰公司遂将曾某母子、胡某夫妻及物业公司诉至嘉禾县人民法院。
法院了解案情后,认为曾某母子作为业主方,未经核实房屋对涉案房屋进行装修,系造成装修错误主要责任方;胡某夫妻系实际获益方,也应向原告支付合理费用。经调解,曾某母子给付原告80000元,胡某夫妻给付原告59700元。
因物业公司与装饰公司就给付金额未达成一致,双方间的纠纷另行解决。
曾某委托儿子与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饰公司依曾某女儿的指示,进入4-3-102室房屋装修,完成70%的装修工程,应当由曾某按照与装饰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曾某女儿误将4-3-102室房屋当作自家房屋,指示装饰公司进行装修,侵犯实际权利人胡某夫妻的房屋所有权。依据《民法典》关于物权保护的规定,胡某夫妻有权要求曾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不过本案中,胡某夫妻完成了剩余装修,表明胡某夫妻接受了装饰公司对房屋的装修,依据《民法典》关于添附(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财产)及不当得利的规定,胡某夫妻应对房屋的装修进行折价补偿。
至于曾某因此产生的损失,是物业公司未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财产安全的过错,与曾某母子的过错共同结合所致,物业公司应在过错范围内向曾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业主而言,装修房屋前一定要仔细核实房屋具体位置,以免既损失受损又侵犯他人权利。对物业来说,一定要核对无误后再允许装修公司进场,一旦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制止并通知业主,避免损失扩大。
关键词:厦门欣瑜装饰,厦门装饰,装修责任,装修错房子,装修
申明:厦门市同安欣瑜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内容包含行业新闻、动态新闻、同安装修、装修知识、厦门装修、装修设计、效果图等等板块),如转载稿和图片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删除(或者联系欣瑜装饰公众号)。来源:腾讯网。本文转载自装修错房子,责任谁来担? ,原文链接:装修错房子,责任谁来担?_腾讯新闻
- 上一篇:90复古风情,再度席卷而来 [2025-03-07]
- 下一篇:卫生间装修的关键注意事项与忠告 [2025-03-06]